剧本修改的一个实例详细介绍。
问:从编剧的角度来看,这一小段剧本存在哪些问题?应如何改成为较规范的剧本?
1、外景 舟山街某个路口,午。
一家破旧的小店,门头有灯泡组成的春花小店四个字。
一个老年人走出小店,坐在门口台阶上,左手扇扇子,扇子上书:春花。坐到台阶上,右手食指有节奏的点着台阶,汗流浃背。老人叫王春花,六十岁左右,板寸头,只有两鬓有白发,一米七左右的个头,驼背,手臂很粗壮。
香樟树上,蝉鸣戛然而止,掉到水泥地上,发出脆脆的声音。

2、外景 舟山街后面的居民区,午。
一个剃着栗子头的少年,在街头巷尾中狂奔,发出喘息声,追随。奔跑中撞翻了路边晾晒的白色床单,风吹来,床单飘了起来,少年停了下来,抬头看,阳光透过来,床单上有一摊很明显的血渍。一下子罩到了少年头上,少年急忙拿开,继续狂奔,后面传来咒骂声。少年叫李松彦,原先在这里出生并读到初一,而后搬家,目前高二,回到舟山街。身高一七八左右,栗子头,身材中等,经常穿白汗衫,去哪都喜欢用跑的。
彦看到一户人家正在哭丧,于是停下来,朝那个方向,双手合十拜了拜,镜头往里推,屋里的中年女人往外看了下,把熄灭的蜡烛再点上,透过烛光看到黑白遗照,特写,然后镜头从烛光倒退出窗口,俯视整个巷子,看到少年依然在奔跑,整个巷子泛着佛曲,和少年的脚步声……回答一:
题主的问题是“我写得两段有什么问题吗?” 所以不讨论质量,只讨论形式和规则。
个人结论是没什么大问题,符合基本要求,但是小问题不少。
反正题主是要问题,就只负责挑刺,不负责表扬。
从场景来看这是你剧本的第1和第2场戏,舟山街是在一个什么城市?南方还是北方?大城市还是县城?这个有很大区别,一开头最好说明白。另外有人物描述是个很好的习惯,但是描述有问题这个下面再说。咱们按顺序说。
1、你的时空提示行是不该有标点符号的亲,空格就好。
2、纯语法角度,第一句话里春花小店四个字,这里面应该有双引号。
3、一个老年人走出小店,坐在门口台阶上,左手扇扇子,扇子上书:春花。坐到台阶上,右手食指有节奏的点着台阶,汗流浃背。
你应该有动作描写,这个没错,但是你不能有过度的演员指导。这两个是完全不同的东西。比如:“一个老年人走出小店,坐在门口台阶上”这是可以的。但是“坐到台阶上,右手食指有节奏的点着台阶,汗流浃背。”是不可以的,除非食指敲击这个动作埋伏了一个重要的线索或者体现了人物性格。否则,你的这个属于过度干预表演,会同时激怒你的导演和演员。
4.时刻记住你写的是剧本,剧本和小说有一个区别就是——真的会有一个演员来出演这个角色。所以如果不是很重要或者跟人物性格、故事进展紧密相关的设定,就不要限制的那么详细。
比如,老人60岁左右,很好。但是170左右是不是必须?后面的故事是需要这个吗?如果一个180的演员或者一个160的演员能不能无障碍的完成这个角色?如果能就把这个去掉,如果剧情需要170左右,那最好你的剧情值得你这么做。因为你的这个设定框定了一个演员范围,而周润发就这样被你剔除出了候选名单。
如果有万分之一的机会,这个剧本到了周润发的手里,然后再万分之一的机会他有点对这个戏感兴趣。但最终因为看到170左右放弃了给你打电话的念头……你现在能明白我在说什么吧?
所以“手臂粗壮”这件事情也是同样的道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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